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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一个财税知识点
一天一个财税知识点
一天一个财税知识点:应税合同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,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,以什么作为计税依据?
发布时间:2023-01-20 09:0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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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20日

各位企业朋友,早上好!今天是周五,一天一个财税知识点,携手“安徽悦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”让我们共同学习与进步!

问:应税合同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,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,以什么作为计税依据?

答: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)第三条(二)的规定:应税合同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,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,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;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,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。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,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,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;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,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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